我是一個鄉下小孩(被歐飛)
對夜店感覺是一個禁忌場所
但是這次有幸可以在夜店辦趴
不用錢耶(跑跳步)
結果我愛上了
在那裡可以放鬆
好像每天的課業壓力都沒了
喝幾杯小酒
音樂震撼著著身體
就算只是坐在沙發上都想跟著搖擺
原來這天我才知道
我有是個夜店咖
但是我還是堅持"三反"摟
夜店不是不良場所
我想打破一堆刻版人的思想
所謂的不良場所
是你自己無法拒絕不良誘惑_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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